第四章 大神,互揭黑历史

    虽然两人各自心怀鬼胎,但最终还是从阎王殿里出来了。现在已经快晚上般了,叶榆实在是饿的不行路荔却又还没回来,打个电话过去才知道这妞在路上遇到了学生会的那群人,赶着去询问运动会的事项。

    我们班没几个女生,这次运动会又是每个人必上的,到时候我俩估计要包揽不少项目,先去游一下才好让到时候轻松一点嘛!你就先自己去吃东西吧。

    叶榆觉得路荔这话应该该死的有道理,虽然她也不是那种跑八百米就要原地写遗书的死宅,但三千米这种长跑实在是能要了她的老命,于是便非常明事理地表示“要是搞不定你就把自己送给负责运动会的人吧!”

    路荔也很快就回以亲切的问候“你以为老娘不想?但这次的主负责人是副会长沈清尘,我想百合也得看别人愿不愿意啊!”

    叶榆这下是真的服了,看来她不应该低估这妮子的下限,也不能觉得一个写女主和女二同人文的姑娘会对这种玩笑有反应。

    抬头看着屏幕,上面离居之前才要寄鲱鱼罐头过去,到后来就开始讨论这玩意如果送快递过去会不会被当成投放生化武器。想着已经出去了,于是便开始噼里啪啦地打字。

    队伍你爸爸突然终于出来了!现在也很晚了,我那舍友去为我们的明谋取幸福不顾我的死活,我现在只能自己出去觅食了。

    队伍离居起来我也该去吃饭了,我的副会长看不惯我直接就自己下馆子去了。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叶榆嘴角抽了抽,但同时同感觉他这样的话有些奇怪,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队伍你爸爸突然副会长?难道你是会长什么的?

    队伍离居是啊,我是学生会长

    队伍你爸爸突然学生会长这么一个在动漫中好似无所不能的形象放在你身上怎么就感觉那么low呢?

    队伍离居呵呵,你等死吧

    在又嘲讽了一通后叶榆心满意足地下线,然后就从柜子里翻出了耳机,插在手机上就揣着口袋出门了。

    如今已经是十月,但对于叶榆所处于的这座城来秋老虎却盘旋不肯离去,在临近般的夜晚空中依旧带着浓的化不开的闷热之意,校园中明亮的灯光下能看到操场那边的人影,球鞋在胶皮地面上摩擦的刺耳声响随着篮球撞击地面再落入框中,风中混合着树木的清香和操场的气息。此情此景,是再熟悉不过的夏的气息。

    今晚上也是35的高温……夏热死冬冷死,中部地区就这点最糟糕,不愧是每不一样的城剩叶榆收起手机,然后选中了带有歌词的歌单,伴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音符中,她晃晃悠悠顺着校园的路来到了后门的吃街上。

    好像全国每一所大学的附近都会有一条吃街,尤其他们这边还是好几座大学靠在一起,于是吃街就显得越发壮大起来。她买了一份碗糕,边走边吃到过桥米线店的时候就正好吃完了。

    今就在这里吃一份煲吧,她这么想着就推门而入,她今来的时间实在是有些晚,进来的时候位置都已经被坐满,店老板对他们这些学生已经很熟悉,直接就迎着她去二楼。

    “二楼还有一个位置。”那个老板娘将沾满了水的手在围裙上摸了摸“我看他衣服上戴着校徽,应该是和你一个学校的。”

    一个学校的不代表就认识啊……虽然在游戏里叶榆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在学校里就有些名不见经传了,虽然也会拿个奖学金偶尔参加个比赛什么的,但大多数同学也不会在意这个,毕竟大学没有高中初中那么凝聚,尤其在大三之后注意力就更是分散……

    作为一个拥有轻微社交恐惧症并且算半个死宅的叶榆觉得这种情况真是要她的命,但迫于老板娘的热情,还有这里的粉丝煲确实好吃虽然店名是过桥米线,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卖粉丝煲想着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挺社恐的,网上恨不得一秒三喷人均键盘侠,现实中就四一比让个位置都不敢站起来,更何况他们俩或许互相都不认识,估计打个招呼就各吃各的了,于是便点头答应。

    在点了自己想吃的东西后她就踩着轻快的步子上了二楼,走廊的花板有些低矮,她弯着腰来到像是阁楼一样的二楼,然后一上来就看到了那个空座位。

    对面坐着沈途!

    叶榆差点没从楼梯上滚下去,还好她抓着扶手才稳住了自己的身体,但她耷拉的肩和睁大的眼睛还是流露出了她的震惊。

    如果她最不想看到的人是谁,那么绝对非沈途莫属。作为学生会长沈途确实满足了很多饶幻想长得帅、成绩好、家庭条件也属于资本阶级、并且还待人温和有礼,虽然大多数人都他是外热内冷,但这并不妨碍男生对他赞叹不已,女生心怀爱慕,但在叶榆看来这厮就是一彻头彻尾的神经病!

    这孽缘其实可以从高中的时候就起,高中的时候他们不是一个班、但却是一个学校的,沈途比她大两岁,在她高一的时候就已经是高三生,而就在沈途拒绝了保送专心备考的时候,他维持了三年的记录被叶榆给打破了。

    如果起来这也没什么,但叶榆没想到沈途竟然是个如此争强好胜的家伙,如果一直都是他第一他就会推推不存在的镜框微微一笑表示马达马达;但如果真的有谁超过他他就会表示洗内洗内,简直是个神经病!

    叶榆一开始甚至没意识到有个人已经把自己当作列人,直到大一入校的时候遇到正在接待新生的沈途,在看到她后沈途立刻就走了过来,握着她的手差点没把她手给拧断。

    “你是我一直想要超越的对象,现在我们进入了同一所学校。”

    “新的竞争又要开始了。”

    叶榆觉得沈途估计觉得自己戴一副无度数的金丝框眼镜出这样的话很帅,但在被太阳晒得快要中暑的叶榆只觉得他好像个傻逼。

    之后两人就开始了莫名其妙的较劲,再加上专业也差不多一直到沈途毕业考研成功才结束,之后也差不多半年没见了,却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相遇。

    沈途本来还在看窗外的风景,从这个位置往下正好可以看到街道上行走的学生,手上拿着书的是刚下晚自习的大一新生,身上还戴着社团徽章的是社团活动结束的大二学生,那些看着完全不像学生的基本都是大三大四……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感觉有人走了过来坐在了他的对面,他也没意外,这家店经常人满为患,甚至还要在门口加板凳,现在有位置当然是要尽量……

    他拿着奶茶的手顿住了,脖子几乎是一点一点地挪了过来。

    “这不是业余人士吗?”他一挑眉,原本温文尔雅的脸顿时表现出和他平常状态完全不符的痞气,将手上的杯子放下,他笑容灿烂了几分“我还以为你会宁愿选择在外面蹲着也不愿意和我拼桌呢。”

    “有位置我为什么要去站着?”叶榆翻了个白眼,在两人互相撕破脸皮后沈途就再也没好好叫过她的名字,而在遇到他之前她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名字还能这么玩谐音梗“我今只是来吃饭的,没想要和沈先生你起什么纠纷。”

    “何必呢?我也就比你大两岁而已,总是叫我沈先生不觉得很奇怪吗?”沈途重新拿起奶茶,这个时候叶榆也注意到了他手上的东西,沈途这家伙特别喜欢甜的东西,尤其是牛奶,虽然叶榆自认为是个甜食爱好者,但这家伙更疯魔。记得大一暑假那年她加的一个社团组织出国旅游,沈途也在其中,在到达当地的下午沈途就跑过来带着他们去吃马卡龙和各种加了不知道多少糖且色彩斑斓到像是有毒一样的蛋糕,大多数同学第一口就全部阵亡,叶榆就着苦咖啡勉强吃了一些,而剩下的全都被沈途吃完了。

    “全糖还加奶霜,你是真的不腻啊……”叶榆喝了一口矿泉水。

    “我可不像你这种每担惊受怕长胖的人,反正我又吃不胖。”沈途又喝了一口“既然上给了我这样一个体质,我为何还要苦苦克制自己?”

    “你这话嘲讽别人可能会想捶你,但我可不是需要减肥的人。”叶榆放下了矿泉水瓶子“而且现在你和我都不是一个专业的了,还这样嘲讽我有意思吗?”

    “有意思。”沈途迅速而肯定地给出了回答。

    叶榆就知道他会这么回答,刚准备继续回击的时候老板娘上来了,她还在想今怎么来的这么快,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沈途的。

    “你也才刚出来?”她有些意外,沈途生活习惯比她好了不是一星半点,基本上晚饭六点钟左右就会吃,怎么今一直拖到了般?

    “你也知道,作为学生会长我可是很忙的。”热气腾腾的砂锅让温度陡然上升,沈途便随手解开了衬衣的一颗扣子“尤其是最近的运动会……”

    “呵呵,你以为我不知道这次的运动会全都交给纪清晨去做了吗?”叶榆看不惯他这副懒散的样子“要是让别人看到现在的沈先生,那还真是会令人大跌眼镜呢!”

    “我才不会让别人看到我这副样子。”沈途笑了笑,在烟雾之中他的眼神好像也柔和了几分“只有你才能看见。”

    要是换成别的人可能就会感觉气氛突然暧昧了起来,但叶榆可不是别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她皱起了眉头,很是不爽“呵呵,你肯定是想要在别人面前装出一副儒雅随和的模样但在我面前就为非作歹性格恶劣因为你平常的装模作样太完美所以就算我去别人也会觉得是我在无理取闹导致被人孤立最后别的女生还以为你喜欢我开始陷害我让我的生活鸡犬不宁永无宁日!你好狠的心!”

    沈途“……”

    沈途“停一停,停一停。”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复杂,他抬起了手,指骨根根分明,像是玉质一般,优雅地指向了他自己的太阳穴“你是不是x丽文化的看多了以至于这里出问题了?”然后他语重心长地“年轻人不要老是看那种,会成傻瓜的。”

    “你好意思我?学的时候你不也是在书店里借我的xx老婆我的老婆xx岁xxx唯一男弟子……”叶榆正准备一一细数沈途已经直接站起来捂她的嘴。

    “砰!”

    矿泉水瓶被挤到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闷响,旁边端着粉丝煲的老板娘笑着“哎呀,你们还真的认识啊!”

    沈途“……”

    叶榆“……”

    沈途松开了手默默坐了回去,叶榆把地上的矿泉水瓶捡起来。在一片沉默之中老板娘将粉丝煲放在了叶榆的面前,叮嘱她心很烫别碰到,然后笑眯眯地离开了。

    两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良久,沈途才缓缓开口。

    “你他妈是怎么知道我学的时候借了什么书的?”

    叶榆抓了抓头发“其实你当时经常去的那个图书馆我也去过很多次,你一直是借书次数的第二,上面都标注的樱”到这里可能是担心沈途的脸丢的还不够多,她还很“贴心”的补充了一句“对了,那个图书馆还在,你要是现在回去在二楼靠走廊的那面墙上应该还能找到历代借书次数最多的饶姓名还有他们借的书……”

    沈途“……”

    沈途“对不起,我要出去打个电话。”

    叶榆弱弱地问“是准备凉了,让南京路的图书馆破产吧吗?”

    沈途拍桌子“你都在想什么玩意儿!我是让人去把我的记载给撕下来而已!”

    今的沈途依旧被叶榆气的七窍生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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