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九章二十四孝好孩子

    但是她觉得,这老大跟老二两个人都已经去试过了,这要是不让老三去试一试,是不是不怎么不公平啊?

    于是公平起见,林明扬也跟着王秀兰学了一遭。

    谁能想到,林明扬在前两个哥哥全部都是黑暗料理大师的情况下。

    自己第一次做出来的饭菜,林明扬居然还不错?

    犹记得林明扬第一道菜上桌的时候,盘子里的菜确实卖相挺不错的。

    但是在经过林明杰那一系列的轰炸以后,桌子上并没有几个敢伸筷子的。

    最后是由王秀兰这个当妈的,率先的支持了一下自己儿子,当了一个试验小白鼠。

    在王秀兰第一次夹菜的时候其实仅仅就这么夹一点点而已。

    等到这一点点菜被送入嘴中的那一刻。

    王秀兰试探性的咬了咬上的菜……

    一口下去,这个感觉……竟然还不错?

    这难不成是因为刚刚她夹菜夹的比较少的缘故?

    于是她半信半疑之间又夹了一块子的菜,只不过这一筷子的菜可比刚刚多出了太多了。

    就这么一口再放进嘴里。

    等到那股好吃的味道透过口腔传入整个身体。

    王秀兰这才感觉到似乎自家老三是个做菜的。

    而且这个做饭的技术,似乎还是极为的不错。

    自此以后,林明扬就被迫走上了做饭的道路。

    每天跟着王秀兰身边学习各种做菜的技术。

    时间慢慢过去,再加上林明扬得脑子学的东西很快,没过多久,就把王秀兰所教的做菜技术都学会了。

    不仅如此,他在闲暇的时候还去研究一些别的食谱。

    在确定了自家老三有这做菜的技术,而且还做的什么很不错的以后。

    王秀兰整个人就清闲了不少,哪怕是她平时不去镇上做工,不去地里种田。

    空闲时候都不会去做饭的。

    在自从确定林明扬会做饭以后,就像是这个家里的饭菜全部都被林明扬包圆了一样。

    当然林明扬也不可能一直包圆家里的饭菜。

    毕竟他平时是要去尚学堂的,基本上是早上走的,下午才能回来。

    中午的那一顿饭他是做不了的,不过要是按照王秀兰的话来说那就是那能有人干一顿她就能歇一顿,能歇一顿是一顿。

    除了小女儿林婉娇偶尔会在晚上的时候缠着要吃王秀兰做的饭菜。

    而王秀兰宠溺林婉娇自然也不会拒绝,但是这种机会很少,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看她们家这粗犷的情况也能知道,哪怕是他三哥是个读书的要考取功名看上去就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儒雅公子的读书人。

    却在家里照就要干活,干家务,做饭,洗衣。如果家里的人忙不过来,这些东西林明扬可是要全包的。

    王秀兰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惯着孩子的人。~

    读书虽然在外人的眼里看着似乎是个挺神圣的东西。

    但是在王秀兰的眼里,这读书终究还是不怎么靠谱的,还没有来地里种田来的实在。

    更何况读书这么一个烧钱的东西,以王秀兰那一副爱钱的样子,本来应该不会选择让林明扬接着读下去的。

    事实上,确实在林明扬上过几年学堂以后,王秀兰就不打算让他继续上了的。

    但是到后来,林守义劝住了她,说林明扬是个喜欢读书的,这上学套又花不了几个钱。

    平时那些笔啊磨啊之类的东西也不用买太好的买那种最差的就成。

    这样算算,咱家里如今也有能让林明扬读书的钱,就让他继续读下去吧。

    再加上在学堂时候教过林明扬的一位先生说,林明扬天赋非常的好,人也非常的聪明,是个读书的料子。

    估计就是因为这些事情的双层劝告,王秀兰才会答应继续让林明扬上学堂。

    不过这上学堂是一回事,这家里的活儿也一样,照旧干。

    早上起来比林明勇,林明杰早起一些,然后帮着王秀兰打扫屋子,喂喂家里的牲畜。

    吃完早饭以后去学堂,去了学堂。回到家还要帮着王秀兰刷碗,忙着一系列的事情。

    林明扬这干活干的麻利,王秀兰的心里也高兴。

    在王秀兰的心里,这要是没考上再养的一生娇纵,什么活都不会干的毛病。

    到时候没有小姑娘愿意嫁给林明扬,到时候难不成还指望她这个老婆子伺候?

    王秀兰当时想想都打了个寒颤,她这一把老骨头了,还指望着自己这几个儿女来伺候自己呢,自己转过头来去照顾子女?说笑呢。

    所以哪怕是林明扬是个要考功名的读书人,但是家里的活计他还是样样都能干的。

    当然在王秀兰不会惯孩子的这个习惯里面,她的宝贝女儿林婉娇毫不意外的要从这里面被排除掉,

    因为她是王秀兰所参与的是中为数不多的例外。

    王秀兰平时在家里的时候可是拿林婉娇当做掌上明珠一样宠着的。

    林守义对林婉娇也是一副的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的样子。

    也幸亏林婉娇上面的三个哥哥。林明勇,林明杰,林明扬三个人对于王秀兰跟林守义态度并没有太在意,都挺无所谓的。

    不仅如此,反而他们三个人见到自己妹妹的那一刻,同样的都喜欢的紧,再加上王秀兰的洗脑,几个人同样的当林婉娇为掌上明珠。

    要不然像别的家里有些心里阴霾容易产生嫉妒之心的哥哥,看见王秀兰跟林守义这份区别对待,那估计都不知道这一个家里闹出些什么事情来了。

    哪里还会像林明勇,林明杰,林明扬三个人拿林婉娇当眼珠子一样疼的。

    就比如说这一次,这么大一块的银簪子。

    林明扬眼睛眨都不眨的就买下来了,仅仅只是因为这个簪子他觉得自己适合,就直接买回来了。

    这要是她们家里全部都是富家公子那也就算了。

    但是不是啊,她们家里只是这村里普普通通的一个农户,她二哥平时挣的钱还要上交一半给王秀兰。

    这好不容易能存到这么多钱,还就这么直接给自己买个银簪子,林婉娇都不知道此刻应该作何想了。

    自家几个哥哥简直就是二十四孝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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