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祈县01

    七月盛夏。

    清晨时分,当林子心走进祈县县城时,第一眼便看到了竖立在城门里官府告示牌。他的心猛地颤动了一下。

    走到哪里都逃不过,逃不过。

    告示牌上贴着官府通缉和悬赏的榜文,有的榜文是新贴上去的,有的已经经历过时间和雨水的冲刷,榜文上的字迹变得模糊不堪。

    这告示牌上有没有通缉林子心的榜文?一定有过!

    以前见过的悬赏令多半只有文字,没有画影图形。不过就算有图也不怕,林子心对林家家传的易容手法还是很自信。他相信现在他的这张脸绝对不会被人识破。

    半低着头,混在进城的车辆和行人中间,林子心走过贴着榜文的告示牌和旁边站着的守城军士。

    他小心翼翼,不敢回头。

    这个时候,林子心不知道,就在告示牌的附近,有一个人正看着他。

    那人一身布衣,嘴里叼着根草棍,双手交抱在胸前,站在屋檐下阳光照不到的阴影里,看起来像是个在乘凉的闲散汉子。林子心从他面前走过时,完全没有注意到他。

    那人有双琥珀色的猫儿眼,目光如炬,他看林子心的眼神就像是准备捕捉猎物的野兽,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凝视着,直到林子心的身影混入街头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消失不见,然后那人笑了一下,低声说了句,“哎,有意思。”

    身后的告示牌明明越来越远,却仿佛一道越来越高的巨大黑影,沉重地压在林子心的心上。它明明不会动,却仿佛如影随行一般,让林子心害怕、愤怒。

    林子心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噬咬着,气,恨,又有无法摆脱的深深无力感。

    六年了,六年了……

    一张张悬赏令有如附骨之蛆般紧紧跟随着林子心。这六年来,不管林子心走到哪里,不管是多么小的县城,都能见到,仿佛催命符一般。

    他不能被抓到,绝对不能!那个罪名,林家人不背!

    他得活着!必须得活下去!他活着,才有证明林家清白无罪的那一天,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那些无辜枉死的家人们。

    隐姓埋名,在外逃亡了六年,这六年里林子心有许多时间都尽量远离人烟,躲在山里,忍饥挨冻。几年下来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林子心自己就是大夫,他清楚身体的情况,他快撑不住了,就算身体还能强撑,心理上也已经极度疲累。

    他需要找个落脚处,找个能安心居住的地方,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林子心选择了河西道的县城——祈县。

    祈县是个小县城,却也是天晟南北大商路上的一处要地,途经这里的客商极多,繁华热闹不亚于州府大埠。林子心选择在这里落脚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所谓“大隐隐于市”,混在一处每天都会有很多很多外地人出入的县城里,他相信没有人会留意到他。

    进城时和进城后的一言一行,林子心之前都做过计划,在心中反复推演,务求真实自然可信。

    谎言重复一千遍,便能成真。林子心编好的那套话他会反复地讲述,对自己,对外人。他知道,他重复的次数越多,就越能让人们相信其真实性。

    进了祈县县城之后,林子心向人问路、和人攀谈,他发现众人面对他时态度都很平常,没有什么人注意他。

    初进城时沉重的心情,变得渐渐轻快,林子心开始觉得,藏身于祈县就是正确的决定。

    背着装着行李的竹篓,林子心进了一间车马店。

    这个时候的林子心并不知道,其实从他进城不久,就开始有人在暗中悄悄尾随他,直到看着林子心进了车马店,又等了一会,尾随他的人这才又悄然离开。

    当天的傍晚时分,祈县县衙后院差衙们值班并歇息的值守房里,七、八个捕快和衙役们正聚在一起喝酒,有说有笑。酒桌旁点着明晃晃的大蜡烛,照的整个房间亮堂堂的。

    方桌上首那人,束发,没戴帽子,一身黑色的捕快服。别人的衣服,前胸的宽条领是黑色,唯独这个年轻人的衣领是鲜红色的,仿佛胸前两道鲜红的授带,显得与众人不同。

    烛光映照下,年轻人琥珀色的猫儿眼闪闪发亮,自有一股摄人的魅力。他曲起一腿半蹲半坐在凳子上,抓着一只油淋淋的鸡腿,吃得满嘴满手都是油,然后又用这油手端起面前的酒碗,一口气喝下大半碗。

    众人见了,有人夸道,“六爷海量!”,有人举着酒碗说道,“谢六爷,今儿我们大家伙都承六爷的情。”

    被众人称做“六爷”的,正是坐在上首的那一位,看相貌他比所有在座的人都年轻,面宠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那双明净的眼睛里,既有少年的纯真清澈,又透着饱经世事的成熟老辣。

    喝着酒吃着肉,这伙衙役和捕快们聊着闲天,从刚办完的一趟差使说到了这几天祈县县城里发生的大小新闻。这时,有人问道,“六爷,你今天在城门口看到的那人,怎么说?”

    “六爷”听了,咧嘴一笑,说道,“爷觉得那人有点古怪。”

    这话一出,立刻有捕快挺身,摩拳擦掌地道,“爷,让我去……”

    “六爷”挥手做势,笑道,“急什么。”

    已经站起来的人又坐了下去,“那爷的意思是……?”

    “六爷”一脸轻松地摆了摆手,说道,“我让人跟着他,看他在哪儿落脚。这人古怪,别打草惊蛇,先探探他的路数在说。”说着,“六爷”笑了,摊开手,五指张开再一握拳,道,“没事儿,他呀,跑不出爷的手掌心去。”

    众人听了哄笑起来,纷纷附和,“对,跑不了。”

    酒喝至酣处,夜越来越深,桌上的话题也开始生冷不忌。有人撺掇道,“……不如我们等会儿再去听小曲儿去吧。”

    别人还没开口,“六爷”先快活地响应起来,“好啊,走着!”

    祈县里人人都知道“六爷”的爱好——听说书、听小曲儿、看美人。

    “六爷”的听是认真听;看,真的也就只是看看。关于这个“看”六爷很有他的理由——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喜欢美人,谁看到漂亮的都愿意多看两眼,爷也不例外啊。

    不过这六爷看了这么些年下来,谁也没听见他夸过什么人“漂亮”。

    大家都说,这是“六爷”的眼光太高了。

    “要绝色漂亮的才入得了爷的眼,绝色!懂?”,六爷总是这么说。

    这些年下来身边的众人都听习惯了。大家都觉得这只是六爷还年轻,气盛心高,强说嘴罢了,只要再过上几年,再长大一点,就不会这么说了,而且众人也都认为,将来六爷能找到的伴侣,兹要是个他嘴里的“一般姿色”就已经不错了。

    区区一个小县城里的捕头,能找着个多漂亮的呢。

    不过,六爷这么说,大家起哄归起哄,都识相地不去点破他。

    喝完酒,这群捕快衙役们勾肩搭背,乘着夜色,有说有笑地往城中的书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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